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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活动对象
经济管理学院全体党员(正式党员和预备党员,含本年发展党员)
二、活动形式
党员在党支部党员大会上进行现场述责,支部成员对党员进行民主评议。
三、活动时间
2017年12月26日—2017年1月14日
四、活动内容和要求
1、述责测评活动的具体要求见《经济管理学院党委党员述责测评实施管理条例》(附件1)。
2、各学生党支部召开述责测评民主生活会,要求每位学生党员认真总结本年度履行党员义务和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情况,以及思想、学习、生活、工作等各方面情况,总结自己的优点和进步;并对照党章中的党员标准认真查找自己的缺点和不足,严肃认真的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实事求是地撰写本人《2017年度党员述责自评报告》(2000字以上,电子版),学生党员如实填写《经济管理学院学生党员年度考核登记表》(附件4或附件5)中“本人小结”。
3、《经济管理学院学生党员年度考核登记表》须由各评定部门负责人签字,学生党员本人填写好自评部分内容。
4、各基层党支部召开党员述责测评大会,支部书记须出席并主持。述责测评活动由支部支委负责,要求支部全体成员参加。
5、支部支委对党员所在班级同学开展党员民主评议,组织党员所在班级每位同学(本人除外)根据各党员实际情况填写《经济管理学院学生党员述责测评表》(样表见附件2),收齐后汇总填写《经济管理学院学生党员述责测评表结果汇总表》(样表附件3),并由被民主测评的党员班级班主任签字确认。
6、述责测评大会后,由党支部副书记收齐每名党员的《经济管理学院学生党员年度考核登记表》,由支部填写“支部鉴定”。
7、学院党委将对本次述责测评活动的结果进行统计分析,各基层党支部要切实帮助党员查找原因,分析不足,制定改进措施,明确前进目标。
8、入党积极分子的民主测评:支部支委对本支部入党积极分子所在班级同学开展积极分子民主评议,组织该积极分子所在班级每位同学(本人除外)根据各实际情况填写《经济管理学院入党积极分子民主测评表》(附件6),收齐后汇总填写《经济管理学院学生入党积极分子民主测评汇总表》(附件7),并由被民主测评的该积极分子所在班级班主任签字确认。
五、上交材料
2017年1月15日17:00之前,请各党支部将下列材料以党支部为单位交到党建办公室(学研C0515)存档。
1、《附件2:经济管理学院学生党员述责测评表》(纸质版)
2、《附件3:经济管理学院学生党员述责测评表结果汇总表》(电子版、纸质版)
3、《附件4/5:经济管理学院学生党员年度考核登记表》(纸质版)
4、党员个人《2017年度党员述责自评报告》(电子版)
5、《经济管理学院入党积极分子民主测评表》(纸质版)
6、《附件7:经济管理学院学生入党积极分子民主测评汇总表》(电子版、纸质版)
经济管理学院党委
2017年12月25日